《威仪门》云:凡入寺门,不得行中央。须缘左右边行。缘左先左足,缘右先右足。
依《沙弥律仪要略增注》及《增注述义》:
1、不得行中央者:谓不得正中直进也。儒云:入不中门,行不履阈(即踩门槛)。若行中央,则唐突无敬仪。如世公府衙门,下官尚不得中进;况法王宝殿,而可不回顾左右乎?是故应须回护。
2、须缘左右边行者:缘,向也。当随门颊(即门框两侧)举足出入。缘左手边,先举左足;缘右手边,先举右足。
3、行时威仪:《四分律》云,行时先下脚跟,后下脚指,平视直进。回时合身总回。
【祈 愿】
神州百福臻
国泰民安稳
风雨悉调顺
灾疫永不逢
宏阐毗尼风
住持正法城
庄严遍国土
广利诸众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