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 中供佛饮食,撤供之后可以食用,此为戒律所开。《四分律含注戒本疏》云:“献佛物者,开侍卫者用之”;《四分律行事钞》云:“献佛物,律云:供养佛塔食,治塔人得食”;《善见》亦云:“佛前献饭,侍佛比丘食之;若无比丘,白衣侍佛亦得食。”
瓜果、糕点、饭菜等饮食属于献佛物。因此,如律文所说,侍卫之人可以支配饮食。对于自家的佛堂,居士作为侍卫者,可以食用供佛饮食。撤供时,将饮食恭敬撤下即可。坊间流传的诸如《赎果偈》之类,在藏经中并无明文,且与戒律相违,不必信之。
家 中供佛饮食,撤供之后可以食用,此为戒律所开。《四分律含注戒本疏》云:“献佛物者,开侍卫者用之”;《四分律行事钞》云:“献佛物,律云:供养佛塔食,治塔人得食”;《善见》亦云:“佛前献饭,侍佛比丘食之;若无比丘,白衣侍佛亦得食。”
瓜果、糕点、饭菜等饮食属于献佛物。因此,如律文所说,侍卫之人可以支配饮食。对于自家的佛堂,居士作为侍卫者,可以食用供佛饮食。撤供时,将饮食恭敬撤下即可。坊间流传的诸如《赎果偈》之类,在藏经中并无明文,且与戒律相违,不必信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