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戒杀放生】莲池大师:遇到这七种场合,请勿杀生!(一)

莲池大师:遇到这七种场合,请勿杀生!(一)

逢年过节,世人常常杀生庆祝或祭祖。

良辰美景,人逢之而色喜,物遇之而心伤。

人在此时,欢呼畅饮;物在此时,魂飞魄散。

人在此时,骨肉团圆;物在此时,母离子散。

人在此时,穿新衣,贺新禧,山珍海味,杯盘狼籍;

物在此时,血淋漓,肠寸断,肝脑涂地,惨不忍睹!

莲池大师在《戒杀放生文》中举出了七种不宜杀生的场合,在佳节来临之时与诸位居士分享!愿我们能谨记大师教诲,珍惜每一个众生的生命,也珍惜自己的慧命!

以下是原文的白话文大意:

世间的人吃肉,认为是理所当然。于是任意杀生,积了很多怨业。世代相传,相互效仿,竟成为一种陋俗而不自以为非。每想到此,我都痛哭流涕而深深叹息。从它的迷误偏执来看,略有七条,列举如下。

凡有知觉的生命必然同体。人们吃肉是一大怪事。然而不以为怪的人,是由于其家族世代相传而习以为常;又因为乡邻间相互效仿而成为一种陋习。如果现在发生了人吃人肉的事,大家一定非常震惊,迫切要求严惩。为什么呢?是因为不习惯。而吃其它动物的肉习惯了,就认为是正常。这就是我痛哭流涕而深深叹息的原因所在。在此告诫善众:

一、生日不应杀生 。父母生养我们劳累一生,孝敬父母是我们做人的基本道德。我们这个身体诞生的那一刻,正是父母在死亡线上垂死挣扎之时,这一天正应该戒杀持斋,广行善事。这样才能使已故父母往生善道,健在双亲增福延寿。如果我们杀害生灵,上给双亲留下祸患,下也不利于自己及子孙。种杀业得杀报,当戒之!

二、生子不应杀生。 凡人无子便感到悲哀,有子便感到快乐,这是人之常情。动物界也如此。庆祝我的子女诞生,而杀害它们的子女,于心何忍?!婴儿刚刚出生,不去为他们积德造福,反去杀生造业,不是太愚蠢了吗?

三、祭祀祖先不应杀生。 在祖先的忌日以及春秋祭扫时,都应戒杀。用杀生去祭奠亡灵,是在增添死者得罪业啊。即使山珍海味一样一样地摆上,遗骨又怎能起来享用呢?有智慧的人是不会这样去做的。

带血的荤食未必珍贵,果蔬素食未必不好。作为后代,重要的是慎修自身,而不致断了祖宗的德性,这就是最好的祭祀啊。

四、婚礼不应杀生。 世间的婚礼,从问名到采纳直至成婚,不知道要杀害多少生灵。结婚是延续下一代的开始,在生的开始时去做杀害生命的事,这在道德伦理上是相违背的。再说,婚礼是吉礼,在忌日而动凶杀,不是太悲惨而不吉利吗?

凡人结婚,一定愿意白头到老。你愿偕老,禽兽也是如此。嫁女的人家,三天不息灭红蜡烛,是因为父母思念出嫁离别的女儿。你以骨肉相离为苦,难道禽兽反以骨肉相离为乐吗?

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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